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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永昌大酒店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保山永昌大酒店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2、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资金,现资金己落实。凡是能满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比选和报价。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保山永昌大酒店位于隆阳区行政中心东北片区,东临保山会展中心,南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西临远征路,北临学府路。占地约44亩,总建筑面积约54533平方米。现拟对酒店经营权委托管理进行采购。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2、委托管理期限:签订合同后五年。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于 2017年7月26日至 2017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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