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竞争性谈判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厂2017年第五批发电生产燃料油采购项目已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采购单位为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厂。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2.1采购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交货期等详见附件2: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1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检测能力。
(2)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1应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27日至2017年07月3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