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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低压转子改造为供热转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汽轮机为上海汽轮厂生产的D151型汽轮机,型号为C135-13.24/0.245/535/535,型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抽凝式。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对7号机组实施高背压循环水供热改造,利用汽轮机排汽加热热网回水,增加机组供热能力,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如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则由合同能源管理方签订合同。
1.2招标范围包括: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7号机组整机的高背压供热改造,低压外缸、内缸壳体不变,内缸的支撑方式不变,转子跨度、轴系、汽轮机与发电机的连接方式不变,通过现有纯凝低压转子叶片拆卸与组装实现高背压循环水供热改造,低压转子末两级叶片拆除更换配重保护叶根并进行高速动平衡试验,末两级隔板拆除更换为排汽导流环,满足与现有低压内缸的装配要求。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 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应包括大型电站汽轮机设计、制造及销售等;
2.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