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二、:1 号机组脱硫烟道保温彩板防腐及更换项目
2.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机组相同或以上机组钢结构防腐工程经验,有3年以上在电力系统从事相关工作的业绩,具有国家行业规定的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其他甲方认可的资质。在检修维护工作业绩中未出现重大的安全质量问题。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利用合同进行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4 .必须是非借用、非挂靠性质的实体企业。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符合华能集团运行维护承包商准入的要求。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近3年未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
报名材料应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