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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安全防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保山苏帕河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安全防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7-10-09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概况
2.1资金来源:自筹。
2.2招标范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系统设计,对苏帕河公司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技术改造,部署安全分区边界防护系统及相应隔离、加密装置、部署安全审计、管理、漏洞扫描、杀毒等系统并进行培训,建设完成后按相关规范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工作,完成备案。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项目人员须到达现场,现场位于云南省保山市;1周内完成系统调研及安全等级初评,2个月内完成信息安全防护建设,3个月内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复评、备案和培训。质保期12个月,免费维护期为36个月(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2.4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通过国家等级保护评测,完成备案。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3.3取得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或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或CMMI3及以上级别证书。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一年(2016年)企业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安全评测相关资质,或者获得具备资质机构的授权(原件)。
3.6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改造的相关核心技术不少于三项(专利或软著)。
3.7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案例不少于三项。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保证承诺:招标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货物时,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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