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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庆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D-QH-1712-Y07-C-035。2.项目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D-QH-1712-Y07-C-035。
2.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签订合同后30日内现金支付当年费用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配套建设210万吨/年焦化项目和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是属巴彦淖尔市管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册员工950-1000人左右。公司依法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意外险)导致被保险人员伤残或死亡按合同约定赔偿。需要应急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承保人应当及时支付或垫付相关费用。保单产品通过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报备。
保险责任和保额: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服务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含意外险),保额不小于30万元/人;医疗保额不小于2万元/人。保险合同期限为三年,在保险期限内,每年度根据公司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被保险人员名单调整。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承保出单并出具保险合同和发票。确保保单及时生效。保单自2018年1月18日生效,合同期为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营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
3.2投标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且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社会保险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开具过的6%全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4投标人能够主动、迅速、准确地核定赔款,并及时上门为企业提供理赔服务。
3.5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用过危化企业服务能力和相关承包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保单复印件)。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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