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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和平县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和发改【2017】1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式经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和平县下车镇、公白镇。2.2规模:(1)下车镇:建设高标准农田9500亩;包括水利措施和农业措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工程、渠道建筑物、新建水坡、重建过路涵、重建农桥、渠道疏浚;修建机耕道路长0.99公里,改良土壤2000亩。(2)公白镇:建设高标准农田5100亩。包括水利措施和农业措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新建水坡、维修加固山塘、渡槽、抽水站、重建过路涵、重建农桥、渠道疏浚;修建机耕道路长1公里,改良土壤1000亩。(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总造价为20617953.00元。(和财建【2017】预第474号,工程结算总造价均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2.3工期:18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3.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3.3投标人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3.4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至少11人,其中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②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工程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③测量工程师1人,施工员2人,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评定员、造价负责人各1人,注:测量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均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质量评定员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岗位证(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水利学会核发),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及水利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⑤拟派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3人(其中农田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人)。⑥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及其他岗位。⑧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7年8月~2017年1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报名前与招标人签订投标承诺书,在报名时提交投标承诺书。3.7投标企业2013年9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工程造价1500万元(含)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一项。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9:00~11:30,14:30~16:30)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楼)报名。4.2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5.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类)复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5.3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证)、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书,测量工程师的《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全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质量评定员的《岗位证书》、造价负责人的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5.4 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中具备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5.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8月~1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同时必须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的网页打印件,查询密码备验,报名时需现场上网查验)。5.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5.7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5.8《投标承诺书》复印件。5.9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10提供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建设单位证明书及有效的查询渠道(招标人的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