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山屯溪国际机场。
2.2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对本标段设备进行招标。
投标人应负责以下所有货物的采购、生产、运输到现场、卸货并移交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施工配合、人员培训、验收合格至交钥匙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货物如下:
台
3.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投标设备在2015年1月至今有10台民用机场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民航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或通告信息。
3.5双视角X射线手提行李安检设备必须符合MD-SB-2015-004《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验收内控标准》的技术要求。
3.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或本同一标段)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1月 31 日至2018年2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