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机坪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参评人前来参与。
飞行区西区机坪设施维护
本项目分成2个标包进行竞争性谈判,参评人只能选择一个标包进行应答,各标包必须分别独立应答。各标包独立评审,互不影响。每标包分别产生中选人,分别签订合同。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2. 合格的参评人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参评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参评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参评人须有以下资质(任一资质即可)谈判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参评人公章:
a.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自2014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日,参评人需提供市政、道路工程等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执行的起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需加盖参评人公章。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原件);
5) 参评人拟派项目组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限于焊工和电工,两种工种均须具备),谈判时提供拟派项目组特种作业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和拟派项目组成员组织机构图和项目组成员的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参评人公章。
6) 参评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谈判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参评人公章);
7) 参评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谈判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参评人公章);
8) 参评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02月02日至2018年0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