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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PPP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抚松县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PPP项目,已由抚发改审批字(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 抚松县政府决定实施抚松县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PP

 抚松县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PPP项目,已由抚发改审批字(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 抚松县政府决定实施抚松县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PPP项目,并授权抚松县PPP项目管理运营中心为实施机构。该项目社会资本方已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更好的控制项目投资资金,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松县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PPP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            
2.2项目位置:抚松县。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为止(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1家造价咨询单位,完成抚松县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PPP项目提供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钢筋抽样分析;重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审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项目竣工结算等咨询业务。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甲级造价咨询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并具有1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且须在吉林省设立分支机构一年以上,方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需在抚松县境内设立办事处方便业主联络。
3.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期限之内)。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2月5日至2017年2月9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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