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芙蓉棚户区改造英花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2017】113号、193号、嘉发改【2016】135号批准建设,以嘉招核【2018】12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嘉禾县塘村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芙蓉棚户区改造英花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柒拾壹万玖仟贰佰伍拾捌元壹角肆分(¥4719258.14元);
2.6 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8 招标范围:嘉禾县芙蓉棚户区改造英花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17:0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 2018 年5月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 /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由投标人自行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招标文件费。
7. 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0时0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版文件提交,开标现场U盘备用。
8.3 按郴建发[2017]53 号文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