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衡阳支队战备仓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衡阳支队战备仓库建设项目,已获保需【2018】84号批准,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新建战备仓库及配套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1299753.15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4.2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因该项目建于军事区域,用地内部详情属军事机密,投标人须在报名前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衡阳支队签订保密协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 月9日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