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范围
陈家港电厂物业服务,包括车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制水车间服务、洗衣房服务、电厂服务部服务、餐饮服务、治安监控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近四年(2013年至今)具有一个或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物业项目的服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