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窑煤矿煤炭集运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高头窑煤矿煤炭集运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9-32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头窑煤矿煤炭集运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煤炭集运系统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室外公用系统接入、送出工程,原材料库、材料棚拆建工程,地下设施移设工程,场地道路及硬化工程,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工程验收、移交等监理工作。包含煤炭集运系统工程施工期间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2.3 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执行完毕。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煤炭集运系统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室外公用系统接入、送出工程,原材料库、材料棚拆建工程,地下设施移设工程,场地道路及硬化工程,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工程验收、移交等监理工作。包含煤炭集运系统工程施工期间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至2019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监理过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煤炭集运(储运)系统或年产300万吨煤矿地面输煤系统或年产300万吨选煤系统或2*300MW燃煤机组输煤系统建安工程项目,至少提供2份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5.2投标人财务、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9:00时起至2020年17:00时止(北京时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