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滤塔除臭设备、栏杆及保温工程,已经由漯发改投资【2013】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创业路南段东侧(舞阳县产业集聚区院内),总投资约101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生物滤塔除臭设备工程,总投资约60万(以财政评审为准)
第二标段:栏杆及管道保温工程,总投资约41万(以财政评审为准)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乙级资质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清单电子文档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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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