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货物及数量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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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 格/标准 |
单位 |
预估使用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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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抗氧剂1010 |
Kg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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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抗氧剂168 |
Kg |
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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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报价方式: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分、缺项、漏项。投标报价中包括货款、17%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技术资料费、包装费、售后服务、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其它税金等,如为进口产品的,报价还应包括办理进口手续的相关费用。
2.5资格要求:
2.5.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资料,明确拥有一般纳税人资质。投标人2016年12月1日前的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100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
2.5.2、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含报表)。财务报告须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名,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条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如所在省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明确要求审计报告执行防伪标识的必须提供清晰的防伪码。报表中如有上年期末数和本年期初数不一致的情况须附报表附注相关内容;投标人所提供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每年总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19000万元人民币;
2.5.3、投标人需具备抗氧剂1010及168的设计及生产能力,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技术转让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5.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5.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套及以上(含2套)UNIPOL工艺聚丙烯装置抗氧剂1010及168单剂(不含复配剂)的境内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有效的销售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5.6、投标人应具备十年以上的生产经验(以有效营业执照或销售合同或消防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予以证明);
2.5.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关于抗氧剂1010及168(单剂)的检验报告(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5.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相应的声明文件;
2.5.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三、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地点
3.1交货时间:2017年4月30日开始供货;
★3.2交货方式:合同生效后,出卖方按买方要求分批供货,交货应保证及时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
3.3交货地点:云南省安宁市草铺镇或买方指定的地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 元每份,售后不退。
4.2.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先登录购买。
4.2.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先登录进行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2月8日08时30分至2017年2月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2月8日09时00分,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