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企业性质: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批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5】1155号)。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现请合格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BOP建筑工程的投标。
1.2工程名称: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热电联产项目BOP建筑工程。
1.3招标内容: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热电联产项目BOP建筑工程施工
1.4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区工业园。
1.5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BOP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工程中热力系统(检修集控楼)、水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室及室外设施、化学水实验楼及室外设施)、水质净化工程(净水站综合用房及室外设施)、附属生产工程(景观墙、廊道)及以上的建筑和结构工程以及建筑物附属的室内给排水系统(含常规水消防)、通风空调系统、照明电气系统、建筑物周边的道路、地下沟道设施、地下管网、防雷接地、道路照明、生活污水管及污水井施工、电缆沟。
包括:附属生产工程如按图纸要求外露的混凝土表面要求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清水混凝土修复及混凝土结构表面的各类质量缺陷处理等工作不另计费用。
包括: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配合及完成修补其任何由于中标人原因和责任造成的缺陷等。与其他中标人及供货商等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设备材料的现场运输、配合验收、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甲方供应设备及材料的现场接卸与保管、现场二次搬运、施工降水及排水、工程达标投产及创优等。
不包括:招标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不包括:全厂特殊消防的安装,但要求中标人做好配合工作;
不包括:降噪设施的安装。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4 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6 具有相当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2.7 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具有承担过与招标项目同类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资质经招标人确认后,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5.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