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车(新)站#5地块安置房开闭所工程电力电缆招标公告
受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委托,对[350211]YNG[GK]2017001、厦门火车(新)站#5地块安置房开闭所工程电力电缆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11]YNG[GK]2017001
2、项目名称:厦门火车(新)站#5地块安置房开闭所工程电力电缆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6658米 4993500
1-2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50米 9000
1-3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4818米 289080
1-4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14849米 994883
1-5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439米 202422.9
1-6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492米 116604
1-7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46米 29900
1-8 绝缘电线和电缆 否 40米 7000
6642389.9 66423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政策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节能产品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定;环境标志产品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当期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定;采购货物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公布的当期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报价无效。采购货物如含有其他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或环境标志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按规定提供分项报价或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可对供应商做出不利的评审。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的价格,采用不平衡报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的报价虚高的,评标委员会可对供应商做出不利的评审。采购货物如含有其他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或环境标志的,根据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按以下办法给予政策优惠附加分:(1)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10%(含10%)至50%(不含50%)的,给予政策优惠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5%;(2)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50%及以上的,给予政策优惠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10%;(3)如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货物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货物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4)同时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时只能给予其中一项政策优惠附加分(附加分较高的一项)。中小企业政策优惠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应符合的条件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精神,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应同时符合:(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申请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文件申请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供应商自身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以及所有报价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具体内容符合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则按国家及厦门市的有关规定,可享受以下中小企业政策优惠。被认定的企业规模类型政策优惠包含的具体内容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①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约定数额的50%交纳②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比例的50%支付(如果有的话)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收费标准下调10%④价格扣除:按报价的94%计算评审价中型企业①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约定数额的50%交纳②履约商保证金:按约定比例的50%支付(如果有的话)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收费标准下调10%注:(1)被认定的企业规模类型指供应商及报价货物制造商双方被认定的企业规模类型,任一方不符合要求均不能享受政策优惠。(2)其他中小企业政策优惠按厦财购〔2012〕2号的规定执行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同类有效的国家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以10KV3*400的型式试验,相同电压等级、相同结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以大截面产品代替小截面产品)等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相符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24 09:45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4 16:25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