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洛龙区生态和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洛龙区生态和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洛龙区生态和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包括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生产范围内具有环卫设备的生产厂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箱进行投标,垃圾箱及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国五排放、柴油燃料)必须是同一厂家,并保证所投垃圾箱与车辆的配套性; (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及时供货、安装能力、快捷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业绩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0日08时30分至2017年03月16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