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饶发改【2017】101号批复单位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n本
| 项目名称 |
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 |
| 批复文号 |
饶发改【2017】101号 |
| 批复单位 |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n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bsp;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所在地区 |
潮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
2、招标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地址:饶平新丰镇丰联社区、洞泉村、新葵村、三中村四个村及连片示范标段道路
5、建设规模:本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潮州市饶平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的新丰镇丰联社区、新丰镇洞泉村、新丰镇新葵村、新丰镇三中村和连片示范区连线建设任务,建安费暂按80760288.99元。
6、招标最高限价:145.9434万元
7、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期、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8、监理服务期:从签订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具备以下任一资质的监理企业: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名。应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为主办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法人单位均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4、本工程拟派的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4人,专业必须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不限于以上专业和人数。上述专业以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一个人同时具备多个专业,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
5、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监理过的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年)。
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如未办理IC卡导致不能报名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广东省外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完成广东省住建厅《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于2017 年7月13日至 2017 年7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其他资料1500元。售后不退。
1、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委托须提供);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或资格证(如有);
五、招标公告发布
本公告于2017年7月13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潮州日报》上发布。
六、 |
|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