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广东(海丰)有限公司盐酸、液碱招标公告
发售时间2017年07月20日- 2017年07月27日对2017-2018年度盐酸、液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2017-2018年度盐酸、液碱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大澳村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17-2018年度盐酸、液碱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提供2017-2018年度盐酸、液碱采购总计1860吨(工业盐酸360吨;液碱1500吨,数量为暂估量,供货时以实际需求量发货)。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暂定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危险品(盐酸、液碱)生产或销售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2个及以上盐酸、液碱供应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合同期限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
3.项目经理资格: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其他要求:自备专用的危险化工产品(盐酸、液碱)运输槽车,并持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或与专业从事危险化工产品(盐酸、液碱)的运输单位签有长期运输协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
三、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
2017年07月20日- 2017年07月27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2.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3.购买招标文件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四、截标/开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