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临沂河东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河东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项目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评价类别含有社会服务类;
(三)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环评研究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1、时间:2017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