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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泰至巴彦木仁(巴彦洪格日-查干温都尔)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次吉兰泰至巴彦木仁(巴彦洪格日-查干温都尔)公路勘察设计已由阿署函【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

 1. 招标条件

本次吉兰泰至巴彦木仁(巴彦洪格日-查干温都尔)公路勘察设计已由阿署函【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吉兰泰至巴彦木仁(巴彦洪格日-查干温都尔)公路,全长约 85公里,拟采用三级沥青混凝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
2.2 勘察设计周期:1.5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 个勘察设计标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标段
编号 测设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SJ-1 约85km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编制、施工分标段图纸、分标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在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 3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 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 10 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 10 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 10 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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