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LGY2017-JT06
一.招标条件
本汪清县天桥岭镇东新至张家店至青华砼路工程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交函[2017]3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天桥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汪清县天桥岭镇东新至张家店至青华砼路工程;标段划分:1个;规模:1.81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桥岭镇新华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工期4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单位,且近5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同期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予以否决。
3.5营业执照或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假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