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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电站调度通信系统代维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08501号计划函要求,受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委托,拟对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08501号计划函要求,受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委托,拟对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电站调度通信系统代维项目采购(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HBHJXL-TXDW-TP201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电站调度通信系统代维项目采购(二次)
三、采购预算:一个服务周期价格为人民币24.48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本服务合同可根据双方需要,最多续签2次,即最多延长2年)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项目实施内容包括:
1、兴隆水利枢纽电站内的通信传输设备、通信接入设备和通信综合配线柜,通信高频开关电源、通信蓄电池组,调度生产管理系统、数据专网系统、二次安防系统、调度电话录音系统、调度语音线路以及电能量采集设备的维护工作,每半年一次。
2、兴隆水利枢纽电站及上网变电站内的通信传输设备及配线架的维护工作,每半年一次。
3、兴隆水利枢纽电站——电网变电站两条光缆测试维护(A向、B向),每年一次。
4、电厂主变、进线距离零序保护、发电机保护、10kV馈线保护定值复核,每年一次。如有变化,及时书面通知修改。
5、维护频次应符合国家电网相关规定,因此增加的服务频次不应增加额外费用。
服务地点: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潜江市高石碑镇)。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年:2017-08-01至2018-07-31(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首个服务周期内,若双方均觉得满意的,可按有关程序延长1~2个服务周期,最多可延长2个服务周期。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需承诺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荆州供电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取得其对本项目相关内容的授权许可,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委派的从业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合法员工,并具备从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系统通信、信息及自动化的职业技能,取得相关职业上岗证。
(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发电站及国家电网公司电系统变电站通信自动化检测维护项目的检测维护工作(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拟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要求。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可于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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