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总工会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江政办发〔2015〕111号)和《江山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总工会面向江山市所有银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江山市总工会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定期存款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山市总工会资金竞争性存放
二、招标标的:资金年收益率
三、招标规模: 计划招标总额定期存款300万元。
四、竞标银行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在江山市设立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