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特别行政区)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有限公司全回转车客渡船监造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2艘全回转车客渡船的建造审图、核价及监造服务,包括设计审查、核价、制造、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及质量保证的全过程监造工作和涉及该船舶有关的其它必要监造工作。主要监造范围是提供驻厂监造人员,对船体、轮机、电气、舾装等全船项目实行全程监造,提供全船建造完工后的试运行、验收、移交及相关文档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建造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好项目合同与文档(资料)管理,负责协调并解决项目建造过程中的工作关系和各类纠纷,提供现场全程监造服务等。具体监造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投标人需就上述设备从备料、投产、加工、试验、检验、装配至出厂提供全过程的建造审图及监造服务,并就监造范围内设备和工程的质量、进度、付款控制,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提供全方位设备和工程监造技术管理服务。
(2)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9.8万元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船舶建造监理资质。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应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艘钢质船舶的监造工作(包括完成和在建,需附合同,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封面、签字页、监造范围、船只规模、实施时间等详细内容)。
(4)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监造人员不得少于4人,监造人员按船体、轮机、涂装、电气专业分配,并指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各专业监造人员船舶监造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船舶监造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以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钢质船舶监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8月8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