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郑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社会[2016]3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体育工艺咨询服务机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体育工艺咨询服务机构(二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位于渠南路以南、站前大道以西、文博大道以北、西四环以东区域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以规划许可证批复的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万座体育场、1.6万座体育馆、3000座游泳馆、综合健身、国民体制测试中心、全民健身游泳馆等体育产业用房、运营办公、培训及架空层等配套工程、地下车库、设备及附属用房
2.4本次招标的内容及范围:派出相关专家团队为所有场馆体育工艺项目提供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为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运营管理进行全面全方位指导,确保各场馆体育工艺项目顺利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或认证,符合设计要求的比赛标准,满足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及本项目设计要求的其他等级运动会等赛事要求。
2.5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需派驻专业人员全程服务。
2.7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3.1 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工程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3.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综合性体育中心(至少包含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工艺咨询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