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医用电梯2台、观光电梯(含钢构)1台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项目;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营的经销商。
4.报名企业如为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病床电梯B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乘客电梯A级许可证;报名企业如为经销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或B级以上许可证;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
5.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及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
6.国家或行业规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等相关证件;
7.投标品牌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销售业绩一份(合同台数不少于3台)。
8.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
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1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3月15日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