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昌都市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由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招标方案的批复》[2017] 365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昌都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计划工期及开工时间在单个项目补充监理合同中约定。
2.2 标段划分:
标段序号
八宿B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
八宿县人民政府
三标段
边坝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边坝县
边坝县人民政府
六标段
丁青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
丁青县人民政府
七标段
贡觉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
贡觉县人民政府
十二标段
洛隆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
洛隆县人民政府
十三标段
芒康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芒康县人民政府
2.3 质量目标要求:本次招标各标段所有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项目各标段 监理招标要求不低于以下标准: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已在昌都市注册落地或承诺在中标后在昌都注册落地成立独立法人的项目管理公司 。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内每年独立承担过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在中标标段所在地成立项目管理公司,其最低人员配置需满足工程项目实施需要,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须提供注册于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设计、施工或监理),并且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施工工作6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三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或驻地高监职务。
两名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须提供注册于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提供注册于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6年及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三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负责人)职务。
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若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必须委托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须提供注册于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的证明材料)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6年以上经历,至少担任过三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3.2 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